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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明确了!全部延期!

  • 慢热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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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7/6 8:56:44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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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
下面这些政策
全部延期
1

减税降费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
国务院:前期出台6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
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继续执行去年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5000亿元。前期出台6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要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2

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延长阶段性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9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紧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现就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继续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二、具体措施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三、工作要求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重要性,指导电网企业认真抓好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获得感。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

3

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货车ETC安装和使用率以及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 (插秧机) 运输车辆预约通行率较低,为保持相关政策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4

其他延长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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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交汇点
编辑|俞文丹、王艺贝、陶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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