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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你们要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干货”,来了

  • 莮亾 ↘ 哋 洺 牸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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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10617
  • 回复:0
  • 发表于:2020/8/27 16:38:16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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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就是非机动车吗

骑乘电动自行车对年龄有什么限制

电动车上牌去哪里、

需要哪些资料

电动车能加装雨篷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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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更好更快地

get到《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全文

的重点

通州交警“做客”

FM99.9通州阳光广播

在线解答关于电动车的热点问题

满满都是干货

快来随小编回顾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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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交警大队法宣科科长王江南和阳光广播主持人李果)

1


为什么要制定《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


通州区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什么时候开始查,如何处罚?

2020年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南通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31日发布《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并规定对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3


《条例》对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对驾驶、搭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年龄和搭乘人数做了明确规定,并于今年7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施:

1.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2.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未按规定载人的,将会处以20元罚款。

3. 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4


农村道路上电动自行车能不能带16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答:农村道路也是道路,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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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样的电动车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如何分类?

答:《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后,有三类电动两轮车是允许上路的,分别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当然,前提是三类车满足各自的标准。

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25km/h,整车质量≤55kg,蓄电池最大输出电压应当≤60V,属于非机动车,成年人驾驶时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车速≤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小于或等于4kW,属于机动车,不允许载人。
电动摩托车的最高车速可以>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 ,属于机动车,允许载人,但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6


电动自行车到哪里登记上牌?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的如何处罚?

答:《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经所有人居住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动自行车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注册登记前,可以凭有效购车发票临时上道路行驶。通州地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为辖区派出所。最新、最全!南通全市电动车上牌点在这里……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7


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到哪里去上牌?

答: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须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车管所申请注册登记(上牌),申领号牌,行驶证。上路行驶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

8


问:电动自行车可以加装车篷吗?

答:不可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驾驶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罚款;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9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答:《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一)使用满十年;

(二)违反本条例拼装、改装或者加装;

(三)制动、鸣号、灯光及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

10


针对《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实施,通州交通管理部门有什么想对市民朋友们说的呢?

答:据统计,2019年,我区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65%,其中电动车交通死亡人数占全部交通死亡人数的60%。而在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总量中,85%至90%的死亡系脑外伤引起,这其中绝大部分是由于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所致。因此,佩戴安全头盔不仅仅是遵守法律法规的需要,更是发生事故时降低伤害、保护自己的需要。然而,骑行安全绝对不是佩戴安全头盔那么简单,各位市民还需要注意以下细节:

(1)上路行驶请走非机动车道,未设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请靠右行驶;

(2)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不突然变道;

(3)不违规载人;

(4)过路口请走人行横道,注意礼让行人、避让机动车,特别是远离大货车盲区;

(5)夜间行车建议穿戴反光材料制作的衣服,并在车身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6)遵守交通标志指示,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接下来,我们将把骑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假牌、套牌、挪用号牌、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违规载客作为教育管理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提示,严格路面执法查纠。
同时,我们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升防范事故风险能力,安全出行,规范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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