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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区开出了长江通州区段禁止垂钓第一张罚单

  • 初倩
楼主回复
  • 阅读:10234
  • 回复:0
  • 发表于:2020/9/2 15:45:35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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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查获一起利用单杆单钩钓具在长江通州区段垂钓的违法行为。

这是继《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新修改后,区农业农村局开出的长江通州区段禁止垂钓的第一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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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巡查至五接镇大李港涵洞外侧时,查获陈某利用单杆单钩钓具在长江通州区段垂钓。

“修改后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18条第3款(规定),长江干流江苏段在禁渔期内禁止垂钓。”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渔政中队中队长周建忠当即向当事人亮明了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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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新修改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自8月10日正式实施,对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违法行为都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一钩一杆垂钓的,要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200元的罚款。使用多钩、多杆、锚鱼,或者是多线多钩的,一经查获将被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同时要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以及渔具。”周建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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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禁钓的范围,相关法律法规也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除了沿江大堤往外的长江水域范围外,还有支流,有闸的以闸为界,没有闸的,从河口上溯一公里,都界定为长江水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垂钓。”周建忠解释说。



在此,也提醒广大钓友,从8月10号开始,长江水域禁止垂钓,一经查获将会付出沉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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