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南通创新区A4-01等三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2020年9月1日《关于调整南通创新区A4-01、D4-02、M7-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0〕1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通创新区A4-01、D4-02、M7-02地块(东至崇州大道、南至居美路、西至通富路、北至观阳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胜利路西、观阳路南侧地块(A4-01)及居美路北、一号路西侧地块(M7-02)部分用地性质分别由居住用地、人才公寓用地调整为幼儿园用地,调整后居住、人才公寓总建筑面积不变,地块容积率指标相应调整。观阳路南、胜利路西侧地块内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移至胜利路东、洪江路南侧地块(D4-02)与规划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并设置。
二、调整后的南通创新区A4-01、D4-02、M7-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调整后的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