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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新刑法修正案正式施行,
其中新增了袭警罪等罪名。
昨天凌晨
市区一男子因为殴打民警
成为了南通市的首例涉嫌袭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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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凌晨1点半左右,一辆白色轿车在市区青年路汽车东站附近发生事故。市交警三大队接到警情后,立即安排民警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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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观音山派出所民警 郭文杰:
现场有一名年轻男子站在路边
民警在对这名男子进行询问的过程中
发现这名男子十分亢奋
且身上有很浓的酒味。
据了解,男子姓郭。民警打算用吹气式酒精检测仪对他进行酒精检测,但他不愿配合。反复多次都没有成功,民警将他带上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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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观音山派出所民警 郭文杰:
准备送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这名男子始终非常抗拒
下车后对民警进行辱骂
动手殴打现场的民警和法警。
民警将男子控制后,带到医院进行强制抽血。在抽血的过程中,他仍不配合,再次脚踹拳打民警,造成多名警务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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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观音山派出所民警 郭文杰:
根据新的刑法修正案相关规定
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测显示,男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94毫克,达到醉酒驾车标准。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袭警罪,男子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3月1日起,最新刑法修正案施行,正式明确“袭警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最高刑期七年。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袭击民警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即无须致伤就可以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