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暨有关文件征求意见研讨会在重庆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有关人员,四川大学教授龙宗智、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孙长永等12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唐力出席并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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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长期稳定,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刑事犯罪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案件更多、治安更好的背后,是犯罪数据的‘一升一降’。”陈国庆介绍说。
据统计,20年间,我国重罪案件占比已从1999年的19.6%下降至2019年的2.7%,八类严重暴力犯罪自2009年以来呈现“十连降”。与之相比较,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数占比从1999年的54.6%上升至78.7%,特别是最高刑只有拘役的醉驾案件,占比达到近20%。
陈国庆表示,这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通常较低,主观恶性小,以往那种“构罪即捕”“有罪必诉”“一押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
“随着指纹、DNA、视频侦查等刑事侦查技术手段的普及应用,口供证据地位下降,现在对犯罪嫌疑人不羁押也不影响案件办理,这使得刑事司法对逮捕、羁押、追诉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陈国庆谈到,“借助信息化手段,比如‘电子手铐’跟踪定位,现在非羁押条件下保证诉讼进行也不再是难事。”
办案方式更文明,刑罚适用更审慎,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办案期待更高。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司法进步,基层治理水平持续提升,这也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生根提供了支撑土壤。山东、江苏、河南等地司法实践的有益探索表明,降低逮捕率、羁押率是大势所趋。
仅以重庆市为例,贺恒扬介绍说,2019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刑事犯罪案件呈现“两升一降”的良好态势,即不捕率、不诉率总体呈上升趋势,诉前羁押率呈下降趋势,其中不捕率从2019年的24.7%上升为今年的25.9%;不诉率从2019年的11.1%上升为今年的19%,诉前羁押率从2019年的58.8%下降为今年的54.6%,捕后轻刑率、公安机关对不捕不诉案件复议复核率等指标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