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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肇事者逃逸后摔伤,驾车追赶的车主是否要赔偿?听听法援律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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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10/26 9: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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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法援宣传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与江苏交通广播网《交广双声道》节目联合打造专栏——《一起来学民法典》,热点问题有请法律援助的优秀办案律师为您解析!



01

准岳母索要百万彩礼,合法吗?

何先生和女朋友小月相恋多年,感情很好,准备步入婚姻殿堂。但是,在与小月爸妈沟通时,何先生遇到了“难题”:准岳母要求百万彩礼,否则就不让女儿结婚!这种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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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合法吗?

请听法援律师的专业解答~


0:00准岳母索要百万彩礼,否则就不让女儿结婚!这合法吗?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里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就是指反对借婚姻强行索取彩礼,或者以巨额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


彩礼,作为一种习俗,法律没有直接加以规制,只要是符合公序良俗、双方合意,可以认为是婚礼的一个程序。


但是,部分地区却出现了以“彩礼”之名,行“索要财物”之实的情况。“彩礼”的数额大大超过“彩礼”所承载的文化内涵,变成了一种攀比的手段。有家庭因为“天价彩礼”陷入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天价彩礼”的人只能是单身。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必须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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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麻将桌上赢的钱,能要回来吗?

老刘平时酷爱打麻将,一天晚上,老刘又在和牌友们搓麻将。几个小时下来,老刘输了几百块钱,但因为没有带够钱,老刘口头承诺,第二天会把钱带来“还”给大家没想到,等牌友们再问老刘要钱时,老刘就不承认了。那么,麻将桌上赢的钱,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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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请听法援律师的专业解答~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拘束。


也就是说,经过一方的口头承诺和另一方的同意,在双方之间可以形成口头形式的合同。


案例中,老刘的口头承诺其实是向牌友以口头形式发出了订立合同的要约,该要约内容具体确定,老刘愿意受该意思表示拘束。牌友一旦承诺,双方之间即形成了合同关系。老刘不承认欠款的行为显然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棋牌娱乐和赌博违法行为有明显的界限。我国法律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家庭成员、亲属之间进行的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活动,不以赌博论处;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那么,到底多少钱才算是“少量财物”呢?根据江苏省的规定,少量财物的标准是个人赌资500元,超过这一上限,就要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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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肇事者摔伤,追赶他的车主应该赔偿吗?

刘先生驾驶摩托车,不慎剐蹭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由于担心赔偿不起,刘先生赶紧骑车逃走小轿车的车主发现后,第一时间开车追赶,刘先生便一路超速行驶,结果自己撞到了护栏上。事后,刘先生要求小轿车车主赔偿摩托车的维修费、自己的医药费和误工费,轿车车主应该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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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车主应该赔吗?

请听法援律师的专业解答~









律师解答



本案中,小轿车车主并不是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不应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刘某肇事后,非但没有主动赔偿轿车车主,反而选择驾车逃逸,错上加错。此时,车主虽然进行了追赶,但是与刘某骑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车主只是在后方追赶,并未对摩托车采取逼停、碰撞等危险驾驶行为,刘某发现被追赶后,不但不停下来反而超速行驶是其发生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而车主的追赶行为并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因此,车主不应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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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婚前个人房产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王先生在婚前有一套个人房产,和赵女士结婚后,两人共同居住在这套房中。最近,王先生得到通知,说这套房子要进行拆迁了,除了补偿一套新房外,还另有补偿款数百万,王先生十分高兴。那么,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的拆迁款和新房,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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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共同财产吗?

请听法援律师的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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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三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的拆迁补偿款不仅包括对房屋价值的补偿,还包括对家庭成员的其余补偿,不同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问题应区别对待。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属于房屋所有人,也就是王先生的个人财产。而拆迁补偿款中,对家庭成员的补偿部分,如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则应当认定为是王先生夫妻俩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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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维权指导性案例

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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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从2020年以来全省办理的一万余件老年人维权案件中筛选出6个案予以发布,向社会展示法律援助工作成果,为各地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指引和参考。


这批老年人维权指导性案例主要涉及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帮助老年人解决赡养扶养、人身损害、合同维权等纠纷,为弱势老年人提供兜底帮扶,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题。


2021年以来,江苏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推动“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落实落地落细,不断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力度,持续完善便民站点建设,加速推进服务窗口适老化改造,对高龄、孤寡、失能、失独、重病、重残等老年人取消事项范围限制、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为老年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上门、预约等服务;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老年人家庭,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法律帮扶,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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