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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1月30日起!市区禁放区再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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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1/7 16: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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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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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介绍了2021年禁放工作情况以及2022年扩大市区禁工作筹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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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30日起,南通市区禁放区域范围调整,本次禁放区域调整,有了很大的变化,原禁放政策只有濠河风景区、狼山风景区为全年禁放,市区其他区域为限放区,而且除夕至正月初五不在限放时限。本次调整后的禁放区域扩大到5个区,连片形成闭环,面积约1154.6平方公里。在禁放区域内,不仅全年任何时段均禁止燃放,而且还禁止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
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自2022年1月30日起施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市区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全境。

(二)通州区: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南区域全境和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北以团结河—G345国道—龙盛大道—希望路—亭东大道(城北中心路)—古潭路(桂西路、平双路)—金龙路(G228国道)—通吕运河为边界的闭合区域,涉及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兴东街道、兴仁镇、西亭镇、二甲镇、川姜镇、先锋街道。

(三)海门区:海门街道、滨江街道、三厂街道、三星镇、海永镇全境。

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条例》和本通告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举报方式:“110”报警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月30日起施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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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面对我市的禁放政策调整,公安机关如何加强管理?




在禁放区域内,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结合“110”接处警、社会面巡控工作,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要求,持续保持查处打击非法燃放行为的高压态势,重拳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对群众举报和发现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线索,第一时间做好取证工作,依法予以处罚并曝光警示。公安机关将和市级有关单位会同属地,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今年的除夕至年初一、初四、初五、初八等重点管控时段,各区街道、社区将组织党员干部、禁放志愿者轮班参加管控工作,公安机关将组织警力开展查处行动,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阻止违规燃放行为。

对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别提醒的是,在禁放区内的宾馆、饭店以及歌舞娱乐场所未履行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并在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宾馆、饭店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协助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欢迎通过“110”或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进行举报。


问:请问在扩大市区禁放区域正式实施前,对禁放区域的现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如何进行安全监管?



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的规定,列入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在1月30日通告施行时将依法退出经营。在退出经营前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同时,为推动落实禁放区域的实施,我们将督促相关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控制库存,提前为退出经营做好准备工作。


“市燃管办”通报禁放工作情况:2021年,累计查处违规燃放396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40起,破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9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万余箱。2021年10月份以来,“市燃管办”会同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燃管办先后召开拟扩大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群众座谈会,广泛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累计下发民意问卷调查3万余份,其中支持扩大市区禁放区域的占85.1%。

生态环境局通报有关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方面的情况:2021年我春节期间部分时段我市空气质量急剧变差,除夕中午11时至13时、晚间20时至22时、初一0时至2时、初一7时至10时、初一20-22时5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间段内,PM2.5浓度急剧升高,其中,除夕晚间星湖花园、通州监测站2个站点受烟花爆竹影响最大。正月初五、十五等时段烟花爆竹燃放影响也较为明显。据统计,集中燃放时间段内,我市PM2.5浓度为77.2 μg/m3,显著高于非集中燃放时间段,也显著高于周边城市。环境监测数据表明,烟花爆竹燃放对我市空气质量影响大,必须要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

消防支队介绍:2020年、2021年除夕夜到正月初五,南通共发生火灾577起,其中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126起,占火灾总量的21.8%。虽然说,烟花爆竹增添了节日的氛围,但是造成的危险性更大,主要有:一是在城市中,高楼密度大,人口密集车流多,电线、暖气和天然气管道密布,特别是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高空悬挂物等易燃物品,高空烟花极易引发火灾。二是在郊区、农村里,易引发堆垛、房屋火灾,在森林和草原地区容易引起森林、草原大火。三是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由于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特别是儿童,防范意识弱,也容易造成人身伤亡。


一声声烟花爆竹的热闹背后

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

从我做起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度过绿色春节!



  
  • 你不爱我、但我爱你
  • 发表于:2022/1/7 16:48:28
  • 来自:美国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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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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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运
  • 发表于:2022/1/7 17: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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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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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骏
  • 发表于:2022/1/7 17: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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