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做到快发现、快处置,根据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精神,经研究,对我区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应检尽检”人员应自觉遵守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人员类别及频次详见附件1),逾期不参加检测的,将收到短信提醒,并对其“苏康码”赋黄码。
二、被赋黄码人员除进出所居住小区、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就医等情况外,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或参加人群聚集性活动。
三、被赋黄码人员应尽快前往黄码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完成补检后,可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街道申请转码(街道24小时联系电话见附件2)。
四、对未按时补检、多次逾期不检等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暂停其作业活动,如“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崇川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