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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2/11/7 13: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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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刘光宇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男,1982年1月12日生,汉族 住南通市海门区望江南路2号 为民新村302幢401室 申请执行标的额为13300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刘光宇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王志兵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男,1969年11月14日生,汉族 住南通市通州区四安镇 韩家坝村二十四组23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为434094.03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刘王志兵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2年11月2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何汉林、季爱群、张国林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男,1964年11月23日生,汉族
住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北潭村四十组 女,1965年9月23日生,汉族
住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北潭村四十组 男,1968年4月26日生,汉族
住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 金北村十六组141号 凡提供被执行人何汉林、季爱群、张国林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3年11月2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宋裕岗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男,1973年3月12日生,汉族 住南通市开发区新开苑17幢503室 申请执行标的为4550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宋裕岗的下落,奖励举报者500元;凡提供被执行人宋裕岗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3年11月2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陆季龙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男,1995年1月29日生,汉族 住南通市通州市二甲镇余西福利街2号 凡提供被执行人陆季龙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2年11月4日起至2023年11月3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薛标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男,1965年1月19日生,汉族 住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宝兴村三组41号 申请执行标的为200417.99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薛标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2年11月4日起至2023年11月3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屈科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男,1990年4月16日生,汉族 住湖南省衡阳县界牌镇将军村甘冲组5号 凡提供被执行人屈科下落的, 奖励举报者10000元;凡提供被执行人屈科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2年11月5日起至2023年11月4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张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男,1964年9月24日生,汉族, 住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延安路65号 滨河外滩1栋2单元501号 凡提供被执行人张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2年11月6日起至2023年11月5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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