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海门某小学一班级微信群里昵称为班主任王老师的发了信息:“紧急通知,根据学校通知统一交纳课外辅导资料费用,475元/人,要求在三点前交纳完毕并上报,时间紧,希望家长转告!”不到一分钟,已经有3名学生家长交费,并回复“已交费!”等信息。不一会儿,近20名家长交付成功,并回复“已交费”。不久后,微信群里才发现,刚才的王老师和开始交费的人都是骗子。
海门法院经审理查明,实施诈骗的徐某等五人无正当收入,平时无所事事,发现许多单位利用微信群转账的方式收取一些费用,于是共谋决定通过微信群收费的方式弄点钱花花。先是由何某在微信小程序等各类比较火爆的游戏中,以帮小学生换皮肤、帮忙练级等各种方式诱骗到小学生的班级微信群二维码,之后几人分工,徐某负责提供作案手机冒充班主任通知交费,柯某负责提供用于诈骗的微信账号和支付宝账号,钟某负责在班级群内发布诈骗文案,周某负责在班级群内催促家长缴款,何某等冒充其他家长积极交费“做托”,利用班主任的身份使得学生和家长的防范意识大幅度降低,所以仅极短时间内就骗得钱款共计8075元,共计17名家长受骗。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等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以及所有账款均已被追回并发还给受害人,对上述人员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九个月并适用缓刑的刑罚。
法官提醒,随着游戏受众的年轻化,许多诈骗分子利用未成年人思想薄弱、辨识能力低的特点,在游戏中通过各种利诱获得其身份信息或财产信息,然后用于出售或直接进行诈骗。市民在进行网络游戏等各项网络信息交流中需提高警惕,不要将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企业机构等团体信息随便告知他人,同时在电子支付过程中应仔细甄辨、核对信息,对QQ或者微信群聊等涉及工作生活交流的网络群设置新入群的审核,以免让诈骗分子找到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