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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4/3/22 9:15:16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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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3月1日起
2023年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

3月21日至6月30日

办理个税清缴业务

不用提前预约

直接操作手机APP即可办理




还没办理的小伙伴注意啦

这份最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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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


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


第三类是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2023年度汇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第一类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无需退补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类是对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免除其年度汇算义务。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
办理年度汇算?




2023年度汇算时间是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提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需要说明的是,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纳税人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以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



纳税人应该如何办理汇算?



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个税APP掌上办税。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办理汇算,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一般情况下无需纳税人提供其他资料。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需要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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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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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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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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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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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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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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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对加强专项附加扣除
有哪些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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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标准提高后,绝大多数纳税人后续月份按新标准自动抵减了当年度应纳税额。也有少部分纳税人在当年度扣缴阶段抵减不完,或者不选择在扣缴阶段填报扣除,这种情况需要在办理2023年度汇算时填报享受。


在征管中,税务部门发现少数纳税人错误填报甚至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对于未按照规定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形,比如夫妻双方各自按照100%比例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或者篡改佐证资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个税APP、网站或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纳税人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应当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纳税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将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对未申报或未足额补税纳税人
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送达有关税务文书,对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通过个税APP及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对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以其他方式送达。同时,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请广大纳税人依法办理个税汇算,避免影响自己的纳税信用。


  
  • 爱你心口难开
  • 发表于:2024/3/22 9:33:17
  • 来自:江苏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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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至6月30日

办理个税清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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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伟逸
  • 发表于:2024/3/22 9:53:18
  • 来自:江苏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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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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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静
  • 发表于:2024/3/22 10:22:19
  • 来自:江苏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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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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